设计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其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不同于传统艺术范畴。因此,设计美学也不同于传统绘画和装饰,其研究内容不能完全照搬传统美学理论。
众所周知,设计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涉及社会,文化,经济,市场,科学和技术等诸多因素,其审美标准也随这些因素而变化。
让我们首先看一下设计的概念:
设计就是创新。没有发明,设计就会失去价值。没有创造,产品就会丧命。 -刘东立(香港)
设计是对新可能性的追求。 -武藏野(日本)
设计是经济利益
深圳工业设计公司是一种富有想象力的发展活动,可以满足人类的物质和心理需求。设计不是个人表现,设计师的任务不是维持现状,而是试图改变现状。 --Arthur Poulos(前ICSID主席)
设计是通过视觉语言传达某种计划,计划,想象力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过程。
可以看出,设计的核心是一种创造性行为和一种解决问题的过程。与兄弟艺术不同的主要特征之一是独创性,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
设计之美的第一个含义是“新”。
设计要求是新的,不同的,变化的和不同的,否则设计将不称为设计。而且这个“新”有不同的层次。它可以是良性的也可以是创造性的。但是无论如何,只有新颖的设计才能在海浪中发出独特的光芒,并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设计之美的第二个含义是“合理”。
一种设计称为“设计”,因为它可以解决问题。设计不能独立于社会和市场而存在,其直接原因是它符合价值规律。如果设计师不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我相信世界上将没有设计产业。
设计之美的第三个含义是“人性”。
归根结底,设计是为人们设计的,为人们的生活需求服务是设计的最终目标。自然,设计之美也遵循人类的基本审美兴趣。对称性,节奏,平衡,节奏,形状,颜色,材料,技术我们可以想到的所有美学原理似乎都能在设计中找到相应的应用。
这三个规则使设计师不同于纯粹的艺术家和工程师。